江蘇南通市的宋女士因胃病到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就診,本想做胃鏡檢查,旦被告知患心悸無法全麻,之後遵醫囑到心血管內科入院治療,並進行「心臟電生理檢查及射頻消融術」,但手術失敗,院方被認定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
江蘇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近日就該起事件發布說明並公開道歉,證實經省、市兩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此案被認定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院方在風險告知與手術操作上存在過失,須承擔主要責任,相關責任與後續處理目前正由有關部門依法調查中。
綜合新京報、極目新聞報導,院方說明,宋女2025年4月18日因上腹痛持續7天,前往該院消化內科門診就診,隨後自行返家。4月27日,她再度因「心悸一年」前往心血管內科就診,經診斷為「室性期前收縮」,並於當日收治住院。4月29日,宋女接受心臟電生理檢查及射頻消融術,手術過程中突發呼吸、心跳驟停,院方雖全力搶救,仍回天乏術。
事件發生後,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表示高度重視,屍檢及醫療事故鑒定結果指出,醫方在具備手術適應症的情況下,於風險告知與溝通上不足,手術操作亦未完全盡到謹慎注意義務,術中發生屬於「可預見但難以完全避免」的併發症,整體存在過失,因此被認定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
鑑定書指出,南通市第一醫院在診療和手術過程中存在多項過失。其一,宋女士入院後、手術前一天新做的心電圖並未發現室性早搏,醫方未複查動態心電圖便確定手術方案,屬於術前檢查和評估不足,手術適應症掌握不嚴謹。
其二,在調整手術方案、決定在左冠竇這一高風險區域實施消融時,醫方未向患者及家屬充份告知該部位的特殊風險,也未取得書面同意,剝奪了患者和家屬的選擇權。
其三,專家組指出,左冠竇區域緊鄰左冠狀動脈主幹開口,屬於冠脈損傷高風險區域。按照心血管介入治療的臨床常規,此區域進行射頻消融前,必須通過選擇性冠狀動脈造影明確消融靶點與冠狀動脈開口的安全距離(通常需大於5~6毫米) 避免消融熱能損傷血管。但醫方未進行冠狀動脈造影就直接在左冠竇區域消融,是導致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
宋女家屬則質疑,患者原本僅為檢查胃部問題,卻在醫師建議下接受心臟微創手術,對手術必要性與醫療決策過程提出疑問,並指控院方疑似存在證據不實情形。此案再度引發外界對醫療決策、手術必要性與病患知情同意的高度關注,後續發展仍有待司法與主管機關進一步釐清。
事件經網絡曝光後,引發大量網民討論
有重慶網民在社交平台發文稱,「宋女士因腹痛就醫,卻在數日後死於一場本不應進行的心臟手術,患者並無嚴重心律失常病史,動態心電圖數據無法查證,術前未做必要冠狀動脈評估,電子病歷審批記錄竟由一名未在崗醫生的帳號完成,這宗發生在南通市第一醫院的事件,不是意外,而是一連串違規操作疊加下的必然悲劇。」
該網民還指出,醫療的本質在於「勿傷害」,呼籲監管部門加強對限制類醫療技術的動態檢查,嚴查病歷造假問題,醫院應重建嚴格的手術准入和審批流程,醫生也應回歸臨床判斷本身,避免過度醫療。
署名「言真說世界」的文章亦指出,患者在就醫過程中出於信任將生命託付給醫生,雖然醫學並非萬能,但若因程序失守、責任缺失導致本可避免的死亡,顯然難以令人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