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台灣醫美外科診所院長丁斌煌為一名簡姓男子做陰莖增大手術,男子手術後幾小時併發心臟性休克死亡。台北地檢署於2026年8月14日偵結,依刑法過失致死罪起訴丁斌煌,傳媒披露這宗歷時7小時的悲劇。
綜合台媒《聯合報》、《ETtoday》等報道,丁斌煌(原名丁立文、丁秉煌)從2013年起開過多間診所,且至少捲入5次醫療糾紛與性騷擾護士事件,其中2013年幫男病人進行人工陰莖植入、自體脂肪移植等多重手術,導致本來就有血栓風險的病人休克,又未即時轉院急救,涉過失致死判刑3月。丁斌煌每次出事就改名換招牌繼續營業,其醫生執照卻仍然有效。
2025年9月17日中午,丁斌煌對簡姓男子進行陰莖增大手術。起訴指出,丁斌煌涉嫌未記載男子的生命徵象監測結果及使用麻醉藥物的時點、劑量,「一人身兼主刀與麻醉」於當日下午2時許完成手術。該男子術後併發非缺血性心肌病致心臟性休克,到了下午5點多,簡男因出現非缺血性心肌病致心臟休克,丁斌煌及診所內一名清潔人員對簡男進行急救,約2小時後,丁斌煌才打電話通報119,但醫護人員抵達時,簡男已經斷氣,且似乎死亡多時。
丁斌煌未在術後持續監控男子生命徵象,導致未能即時發現其生命徵象異常,未及時急救,遲至晚上7時報案,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簡男的身體、手指、嘴唇及牙關等多處僵硬,明顯已死亡多時。台北地檢署認定丁男術前沒有妥善評估,術中也未紀錄簡男的生命監測結果,麻醉用量也紀錄,術後且獨留簡男,未持續監測簡男狀況,且延誤救援時間,涉犯過失致死罪,依法起訴。
由於案內民眾於術後死亡,根據《台灣醫療法》108條規定:「醫療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住院業務,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 一、屬醫療業務管理之明顯疏失,致造成病患傷亡者。…」衛生局接獲台北市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員警通報後,隨即派員前往現場稽查並與警方協同扣查病歷及診所電腦,目前檢調已介入調查,會積極配合辦理,如經查證屬實,會依《醫療法》規定裁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