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一名年近80歲的老翁,原本被診斷患胃炎,卻被醫院以癌症收治並進行全胃切除手術,兩級醫療事故鑒定均認定醫生行為構成醫療事故,且需承擔主要責任。近日,醫院已就此事件對涉事兩名醫生作出停業1個月,並取消2025年評先評優資格的處分。而患者家屬認為涉事醫生涉嫌故意傷害,擬向法院起訴維權。

綜合內媒報道,事發於2021年8月,河南鄭州一名79歲老翁因上腹疼痛十多天,女兒董女士帶父親至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就醫。董女士表示,醫生起初檢查稱是炎症,回家休養即可,甚至無需服藥。未幾卻又勸說父親住院,而在辦理入院手續時,院方以「胃佔位病變」名義辦理入院。入院後的多項檢查均顯示老翁為「胃黏膜慢性炎」。但此時該科室的兩名醫生先後診斷老翁罹患胃癌晚期,需盡快手術切除。其後,醫生在收取一份手術意外險後,讓家屬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董女士稱,手術於2021年8月26日上午進行,父親被推進手術室半小時後全胃就被切除,術中未進行冰凍病理學檢查。讓家屬震驚的是,術後病理學檢查結果均顯示父親胃部並無癌變,仍為胃黏膜慢性炎。父親出院後他們諮詢專業人士,認為負責手術的醫生將炎症誤判為癌症進行手術,涉嫌故意傷害犯罪。其後在鄭州市醫學會、河南省醫學會兩次醫療事故鑒定中,專家均認定構成二級丙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主要責任,但他們多方維權未果。
院方回應及解釋
近日,負責董女士父親醫患事宜的王先生對此事作出回應。兩名涉事醫生已受到相應的院內處分,被停止執業一個月,而兩人今年的評優評先資格亦遭取消。院方解釋對於衛健委的處理程序,應該是董女士一直沒有接受鄭州市和河南省醫學會的鑒定,仍在走向中華醫學會申請鑒定的程序,所以衛生行政部門暫沒有處理措施。
對於董女士父親的治療,王先生認為院方醫生存在與家屬溝通不足的問題,但對於治療方式,專業醫生有自己的專業判斷,應該不存在問題。
王先生表示,「術前檢查中發現患者胃部有巨大面積的嚴重潰瘍,雖然儀器檢查屬於胃炎,但對於專業醫生來講,患者未來兩年癌變的可能性很大,屆時再進行手術就晚了。」因此,他稱醫生基於職責和專業經驗採取了正確的治療方法,且客觀情況是目前患者仍健在。
對於病人家屬持續要求警方刑事立案一事,院方表示已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但警方依其法制程序,案件夠不夠刑事立案,有嚴格的標準。但由於董女士堅持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導致事件未能取得結果。院方又稱有關賠償問題仍可協商解決。
對此,董女士回應指出,警方早在2024年8月就已發出不予立案通知書,認定無犯罪事實。「我不會放棄,我的最大目的還是要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但也要考慮民事賠償了,我們正準備向法院起訴維權。」
